机关各处室、各二级学院、有关单位:
为全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重要指示精神,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,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,请各相关部门结合《兰州文理学院进一步贯彻落实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〉工作方案》(兰文理校发〔2024〕18号)要求,填写报送《2025年第二季度兰州文理学院贯彻落实<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>进展情况表》,内容简明扼要、突出重点。
请相关部门于6月13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wlfgc@luas.edu.cn,文件命名:部门名称+教育评价改革进展情况表,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盖章。
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
2025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