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的通知

来源: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:2024-02-29浏览次数:1209

机关各处室、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:

按照《关于印发<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兰文理发〔2023〕360号)要求,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请各相关责任单位、各二级学院填报联络员1名,要求熟悉部门或学院相关工作,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。

联系人:张添发

附件: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.doc


撰稿:张添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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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员:张添发
审核:吴熙 张兴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