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各处室、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:
按照《关于印发<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兰文理发〔2023〕360号)要求,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请各相关责任单位、各二级学院填报联络员1名,要求熟悉部门或学院相关工作,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。
联系人:张添发
附件: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.doc
撰稿:张添发
图片:
通讯员:张添发
审核:吴熙 张兴辉
机关各处室、各二级学院、各单位:
按照《关于印发<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兰文理发〔2023〕360号)要求,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请各相关责任单位、各二级学院填报联络员1名,要求熟悉部门或学院相关工作,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。
联系人:张添发
附件:兰州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.doc